各市州(略),各有关单位:
**中泰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省毛俊水库工程**县灌区渠道及建筑物工程第五标段。项目开工后,该公司未严格按照合同履约,机械设备和人员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工程建设进度严重滞后。**市水利局对该公司予以约谈,依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设〔(略),记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略)我厅以《关于对市场主体记录不良行为的通告》(湘水函〔(略)对上述不良行为记录予以通告,并推送至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目前,公开期限已超3个月。根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设〔(略)第十八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信息自公开之日起3个月后,较重不良行为记录信息自公开之日起6个月后,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可向认定单位申请信用修复,认定单位审核通过后及时撤销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并于7个工作日内将撤销决定逐级报送至**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规定,经失信主体申请、认定机关审核同意、发布机关公示无异议,对上述不良行为信息实施信用修复。
特此通告。
**省水利厅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