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陈瑶湖镇2024年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现对采购公告中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更改项 |
原内容: |
现修改为: |
(略)P33-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
采购人支付本项目合同金额的40%为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齐备移交发包人并提交完整有效(略)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质保金为工程结算审核价的3%。(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返还。不得变相以质保金名义占用合同尾款)。 |
采购人支付本项目合同(略)工程质量合格或达到合同约定目标的,予以办理施工过程结算,竣工结算前全部节点的施工过程结算价款(含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85%;竣工工程结算经审核后付至审定价的100%,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质保金为工程结算审核价的3%。(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返还。不得变相以质保金名义占用合同尾款)。 |
(略)P51-12.4.1付款周期 |
采购人支付本项目合同金额的40%为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齐备移交发包人并提交完整有效的工程结算审计资料,付至合同价的85%,竣工工(略),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质保金为3%。(承包人需提供以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金额为不高于工程结算审核价的3%,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返还) |
采购人支付本项目合同金额的4(略)或达到合同约定目标的,予以办理施工过程结算,竣工结算前全部节点的施工过程结算价款(含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85%;竣工工程结算经审核后付至审定价的100%,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质保金为工程结算审核价的3%。(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返还。不得变相以质保金名义占用合同尾款) |
2.本项目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3.(略)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略)
此公告视同(略)的组成部分,与(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略)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陈瑶湖镇花园北街道 275 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信息:
(略)
[(略)001]**市**陈瑶湖镇2024年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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