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2019年7月印发)、《**市交通(略)(2021年2月印发)等相关规定,经批准,拟委托审计机构开展普迪集团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审计内容:被审计人在所任职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任职期间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决策权、执行权和**分配权等权利运行的行使情况,企业经营风险和可持续发展情况等。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选聘的中介机构,于(略)7时30分前将申请参与的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人资格材料(电子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
选聘文件拟于(略)8时00分前统一发放。
申请(略):
1.(略):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同时具有国家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资质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申请人业绩:申请人自2021年5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提供合同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提供执业资格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业绩:自(略)含)以来,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担任过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合同文件或业主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同时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合同工作内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6.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申请。否则,其申请均按无效处理。
7.截至响应文件递交当日,在 信用中国 网站(http://(略)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申请。(提供网上截图证明材料)
8.截止递交响应文件当日,谈判申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联系电话:(略)
联系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