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蔡桥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澄清及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县蔡桥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已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进行以下澄清:
本项目关于“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和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指的是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未做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澄(略),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及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及补充公告为准。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附件: (略)
附件: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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