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QC[CS](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略)
更正原因:
应采购人要求,明确本项目中“更值服务”具体工作内容。
更正内容:
本项目中所称“更值服务”具体包括包含更值、安保及秩序维护相关的工作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说明:
(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称“社保经办机构”是指:《社会保险经(略)(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十(略),即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略)
(2)如供应商符合“《关于执行黑财规【2023】32号文件的几个问题》回复中按照供应商属地政府机关职能划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即可”情形的,需额外提供当地政府职能划分文件。
各供应商请依据以上两种情形,提供项目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响应)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避免因此造成废标。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
相关附件:
物业(略).docx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