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眼科视光中心建设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眼科视光中心建设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内容一:(略)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眼镜销售、验光配镜);
2、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装进口产品除外);
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II类医疗器械)。
现变更为:
(略)
1、投标人具(略),具有(略)(经营范围内须包含眼镜销售);
2、投标人如(略)(原装进口产品除外);
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Ⅲ类医疗器械)。
更正日期:(略)
三、(略)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开发区裕兴路529号**双创基地505-513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