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丽春镇园区乱倾倒建筑垃圾清理
比选公告
经**市丽春镇(略)委会议定实施,对丽春镇园区乱倾倒建筑垃圾清理项目采取比选的方式实施招标。具体见下:
一、招标人:
**市丽(略)。
二、项目名称:
丽春镇园区乱倾倒建筑垃圾清理项目。
三、项目资金:
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控制价)(略).74元;来源自筹资金。
四、项目概况:
园区约3550立方建筑混合清理及处置;
五、比选投标资格
参加本项目比选投标,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独立的法人资格主体。
(二)具有市政施工资质。
(三)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参加投标的未(略),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比选投标须知
(一)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13日17:00(**时间,下同) 至2024年5 月20日17:00止;**市丽春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一楼城管办104室,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略) 。(有意向的请前往现场查勘清运点位和清运体量与联系人联系)
2.报名时请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授权委托办理的,还须提供公司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鲜章。
(二)投标文件
参加本项目比选招标的投标人,应按照比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比选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略)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允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投标,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材料);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略),并提交原件备查。
5.承诺书(应包含涉及企业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存在破(略)录等内容);
6.已标(略)
7.企业信誉、财务及业绩证明相关材料。
七、比选评审
(一)比选投标文件接收:2024年5月21日9:00至2024年 5月21日9:30 ;**市丽春镇人民政府三楼议室。
(二)评审时间及地点:2024年5 月21日9:30 ;**市丽春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三)评审程序
1.现场核对并公开有效投标人数情况。
2.评审小组对有效投标人现场审查投标文件(有效标指投标报价不高于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额(控制价),且不得低于控制价的90%和所有有效标人平均投标价的95%;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3.评定为有效标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格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取前3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4.比选(略)。
5.确定中标人。
6.签订施工合同。
八、招标其他要求
(一)工程施工和质量。经公示无异议签订施工合同,除不(略),中标人须在三日内进场施工;工程建设质量须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要求。
(二)项目付款。全垫资,完工审计后(略)。
(三)现场(略)。参加比选投标当日须提交:
1.经密封和加盖公章的比选投标文件资料2套(其中:(略)
(四)确认中标人。经中标公示无异议后,比选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将作为本项目中标人。若第一中选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拒绝签订中标合同,我方将按法律规定按顺序确认中标人。
**市丽春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