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原因:
(略)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本项目原磋商文件第八章 评审办法 2.5报价。2.5.1 本次磋商采购采用现场报价(初始报价表(略),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初始报价仅供磋商小组成员磋商参考使用,但如磋商谈判过程中,技术指标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现场每轮报价不能高于供应商在其他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初始报价)。
现更正为:2.5报价。2.5.1 本次磋商采购采用现场报价(初始报价表在资格性审查通过后单独密封递交。初始报价仅供磋商小组成员磋商参考使用,但如磋商谈判过程中,技术指(略),现场每轮报价不能高于供应商在其他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初始报价)。
其他(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推进**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略)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略))。
本项目最高限价:(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