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3、项目名称:(略)
4、项目编号:(略)
5、采购内容:本项目为(略),采购内容主要包含:医保智能结算系统及医保移动支付系统,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及要求。
6、预算总金额:(略)
7、资金来源:(略)
二、(略):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略)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略)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了实现采购目标,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略)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略):(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一个供应商只能(略)。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声明):
3.3.1 法定代表人为同(略)
3.3.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略)
3.5 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6 供应商近三年存(略)
3.7 未被暂停或取消**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9 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磋商文件携带的证件 (另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1、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现场领取:(略) 联系电话:17865206699
3、磋商文件售价:(略)
五、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5月24日9时30分前(**时间)
地点:**市任**常青路7-11号**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教学楼三楼305会议室
六、公开报价(略)
时间2024年5月24日9时30分(**时间)
地点:**市任**常青路7-11号**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教学楼三楼(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略) 3 个工作日。
八、(略)
届时请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略)
联系人:韩主任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202(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