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国移动**公司**分公司关于高新区中粮贸易**公司远程监控维保二期ICT(DJ)项目,采购人为(略),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现进行公开询价,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获取询价文件。
一、采购内容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一)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公司**分公司关于高新区中粮贸易**公司远程监控维保二期ICT(DJ)项目。
(二)采购项目内容:在*(略)程监控系统服务,通过物联网传感技术和一期建设的监控系统进行有效连接,实现对外租库点的全方位监控。具体详见询价(略)。
(三)采购规模:项目预算金额21.72万元(含税)。合同期1年。
(四)标包划分:(略)
(五)成交数量:(略)
(六)采购项目的工期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部署。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七)服务地点:(略)
(八)技术要求:(略)
二、资格审查方式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审查方式:(略)
(二)供应(略):符合全部要求则合格;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则否决其应答。
1.应答供应商必(略)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应答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或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单位负责人为(略),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三、(略)
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略)1:00至(略)1:00(**时间,下同),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至邮箱wangshusheng@(略)cn获取询价文件。
购买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元(¥100.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方式:(略)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17日10时30分,地点为(略)**移动四楼电子评审室;本次唱价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
本次纸质应答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也可由应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赴现场递交。开标前,将在视频监控下检查应答文件密封情况。
递交方式:(略)
邮寄地址:(略)
收 件 人:(略)
联系电话:(略)、19966412074
联系邮箱:wangshusheng@(略)cn、zhangzuoxuan@(略)cn
五、(略)
本次询价公告仅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上发布,询价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询价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六、(略)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略)、陶子健、邱静燕、张磊、李娜、牛建东、路晓毅
联系电话:(略)、(略)
固定电话:(略)
邮 箱:wangshusheng@(略)cn
汇款账户信息:
户 名:(略)**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略)
账 号:(略)
备 注: (略)
注明:标书费采用银(略),不接受个人汇款。标书费交款单位和应答单位必须一致。交款后请将汇款凭证和开票信息发送至获取询价文件联系人邮箱。
七、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八、附加项目
(一)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综合部。
(二)处罚规定
对于存在与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弄虚作假行为的厂商,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将对其做如下处罚: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略),依法追究刑事(略),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未中标的,(略)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1.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骗取中标;
2.3年内2次以上使用他人名义投标;
3.弄虚作假骗取中(略)
4.其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投标人自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该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弄虚作假骗(略),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三)获取(略)
获取询价文件邮件请发送至wangshusheng@(略)cn,邮件格式:
1.邮件标题:(略)
2.邮件正文: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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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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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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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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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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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邮箱(澄清、成交通知书、标书费电子发票等均发至此邮箱) |
(略)/(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