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中实更〔2024〕2131 号 **中实-关于重质碳酸钙的更改通知 各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一、接招标人通知,对“重质碳酸钙”(项目编号:2024-ZS2131)公 开招标文件做如下调整和更改: 招标文件第 33 页第三章“5.6 含税综合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 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并不因劳务、材料、机械、 运输等成本或供应市场情况的变动而作任何调整,如遇国家增值税政策 调整,未结算金额等于未结算部分的不含税金额乘以(1+增值税现行适 用税率)。投标人须对此作出承诺,否则投标无效。”更改为:“5.6 含税 综合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 更,并不因劳务、材料、机械、运输等成本或供应市场情况的变动而作 任何调整,如遇国家增值税政策调整,未结算金额等于未结算部分的不 含税金额乘以(1+增值税现行适用税率)。” 二、其他招标要求不变。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 件具有同等效力,对各供应商均具约束力。 **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13 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略) ………………………………………………………………………………… 回 执 **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我司确认收到《**中实-关于重质碳酸钙的更改通知》(厦中实更〔2024〕2131 号),共 1 页。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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