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512线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
成都第二绕城高速至青龙场段智慧高速系统施工监理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G0512线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7]244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关于四川省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工程成都第二绕城高速至辜李坝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8]22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资金来源为政府补助、企业自筹、国内银行贷款,比选人为点击登录查看,现对本项目成都第二绕城高速至青龙场段智慧高速系统施工监理JDJL1标段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里程全长136.124公里,桥梁总长39444米/99座,互通式立体交叉23处(其中枢纽7处)。其中主线分为三段:三环路至主线收费站段为城区连接线,主线收费站至青龙场为新建复线,青龙场至乐山段为原路加宽。路线起于成都市****
2.2技术标准
成都第二绕城高速至青龙场段设计速度120Km/h、双向八车道、路基宽度42米,其余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规定与要求执行。
2.3比选范围及监理服务期限
2.3.1比选范围
起讫桩号K27+000-K42+919.119(成都第二绕城高速至青龙场段)范围内机电工程施工,包含收费设施、监控系统、通信系统、路段供配电及照明工程以及智慧高速系统(含平安智慧高速)等的施工监理。
2.3.2标段划分
本次比选划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号为 JDJL1 。具体标段划分、对应施工标段、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等见本公告附表一。
2.3.3机构设置
JDJL1标段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1 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下不设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2.3.4服务期限
JDJL1标段:施工准备期1个月、施工期6个月,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3)比选申请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
3.2业绩要求
比选申请人近5年(自****至比选申请截止日止,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的已完工程业绩应同时满足:独立完成1个及以上标段长度10km及以上的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须同时包括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施工监理项目;
3.3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人,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专业:机电工程)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交通运输工程),并在全国公路建设市****
(3)比选申请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比选申请单位连续6个月参加社保;
(4)至少在1个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须同时包含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施工监理项目副总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
3.4信誉要求:
(1)比选申请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上,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
(3)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
(4)在****至本项目比选申请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为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比选申请。
(注:比选申请人在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均以比选人在上述网站核查的比选申请截止日比选申请人信息内容为准。)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6关联关系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比选申请人与本项目的机电施工单位存在本项第(1)目规定的关系,将不能参与本次比选。若存在上述情况,评审时比选申请文件将按无效申请处理。
4.评标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请自2024年 5 月 15 日00时00分至2024年 5 月 28 日00时00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
(https:****)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下载比选文件。
5.2比选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比选人指定的比选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若比选申请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购买比选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比选人指定的比选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比选申请人需备注:G0512线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成都第二绕城高速至青龙场段智慧高速系统施工监理JDJL1标段标书费(可简写)。
比选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比选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5.3比选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采购文件获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比选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4比选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比选申请人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网站上自行查阅。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并视为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负责。
5.5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比选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比选申请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现金转账: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比选申请人应于2024年 5 月 28 日00 时 00 分前(宜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 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比选申请人需备注:G0512线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成都第二绕城高速至青龙场段智慧高速系统施工监理JDJL1标段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6.2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比选申请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比选申请文件,后果自负。
6.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按照比选申请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7.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7.1现场踏勘:比选人不组织,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组织前往,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比选申请预备会议:比选人不召开比选申请预备会。
7.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5 月 28 日 10 时 30 分。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比选申请文件上传。
7.3比选申请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网站上同步发布。
9.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5 月 28 日 10 时 30 分(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比选申请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参与开标过程并按要求解密电子比选申请文件。
解密时间:根据系统提示解密开始时间30分钟内在线完成电子比选申请文件解密。
解密方式:比选申请人持比选申请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比选申请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其比选申请无效。
10.比选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0.1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比选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将评标结果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10.2异议、投诉处理
10.2.1异议处理
(1)比选申请人对比选文件的异议以及比选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完成。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比选申请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唱标完成后,在15分钟内通过系统弹出的窗口进行异议的提出。比选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3)比选申请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比选申请人提出异议以及比选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进行。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10.2.2投诉处理
比选申请人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比选申请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
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
1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12.其他
数字认证、比选申请人注册和比选申请流程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吴老师(电话****),杨老师(电话****)。
比选人: 点击登录查看
2024年 5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