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为确保《招标(预审)文件》规范合理,保证项目招投标的顺利开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的要求,现将项目招标(预审)文件(详见-附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市佩弦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幕墙工程(朱自清纪念馆、服务中心) 项目批准机关:(略) 立项文件号:(略) 招标单位(招标人):(略) 建设地点:(略)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主要工作内容为服务中心及朱自清纪念馆新建幕墙工程并含深化设计。幕墙面积约1万平方米。其中服务中心由铝板幕墙、采光顶玻璃幕墙、玻璃幕墙、采光顶碲化镉光伏玻璃系统组成,朱自清纪念馆由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板幕墙、智能化调光玻璃及系统组成。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范围内的**市佩弦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幕墙工程(朱自清纪念馆、服务中心)。本项目纳入总承包管理:其中朱自清纪念馆幕墙工程纳入**市佩弦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朱自清纪念馆总承包管理,服务中心幕墙工程纳入**市佩弦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桥梁、服务中心、驳岸工程总承包管理。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略) 招标标段数:1 发包方式:(略) 招标标底或预算:(略) 计划工期:(略) 二、(略) 1、技术要求是否存在问题; 2、是否出现(略) 3、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4、影响公开 、 公平 、 公正(略)。 三、公示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4 年 05月 17日16:00时前将书面材料(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等)签字盖章后送至(或传真、邮件)(略)。 代理机构名称:(略) 代理机构地点:**省**(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邮箱:(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