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采购龙岗文化中心2024年花卉租摆服务项目。
二、(略):
12个月。
三、(略):
提供龙岗文化中心(略)年5月共12个月的花卉租摆及日常养护服务。
四、(略):
20.026万元。
五、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进一步美化龙岗文化中心各区域的环境,保障演出活动、在重要节假日营造公共文化场所节日气息等需要,提升市民来文化中心的活动体验,充分展现文化中(略),我单位拟采购龙岗文化中心2024年花卉租摆及日常管养服务。
六、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
1.摆放区域
(1)日常摆放、管养区域:主要保障龙岗文化中心大剧院、音乐厅大堂及贵宾厅、票务中心、展览厅、少儿图书馆二楼阳台及社区花园、广场花箱等区域的花卉绿植摆放及养护、造景设计等。
(2)重要活动或节假日期间:西广场增加造景,重点区域出(略)。
(3)具体区域及摆放要求需各参选单位到现场进行勘察了解。集中勘察时间:5月15日15:00,地点:龙岗文化中心D区2号门,联系人:(略)
2.养护(略)
中标方需对花卉绿植进行日常修剪养护,及时更换枯萎绿植,根据要求对承租的花卉种类及摆放区域在同等条件下进行适当调整;在临时或紧急需求情况下,确保及时的响应及落实速度。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园林绿化、花卉租摆等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管养服务的能力;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等;
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八、(略):
请有意**的单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序,一式 5 份用信封(略),并在信封正面注明应标项目(略)在信封外注明上述信息的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范围截图(加盖公章);
2.公司(略)(加盖公章);
3.公司情况介绍;
4.报价表及清单(加盖公章);
5.项目(略)
6.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证明);
7.登录“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在“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本单位信用情况,并对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公章);
8.投标人“(略)”(格式见附件1)。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市**龙翔大道8308号龙岗文化中心D区508室,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略)。
投标截止时间:(略)
十、评审方法:
我单位项目评委会将从投标单位的报价、服务方案、相关业绩等方面全面评审并打分,经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后,最终确定、公布**单位。
十一、咨询方式:
联系人:(略)
附件1:(略)
附件2:(略)
**公共(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