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服务和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市市直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
一、选聘人数和聘任期限
人数1名,期限1年。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2.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书,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
3.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5.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熟悉民政领域法律法规政策知识。
三、法律服务内容
1.应市民政局及局属单位要求,对其拟作出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出法律意见;
2.对市民政局(略),并配合其做好相关政策、文件的解读;
3.参与市民政局及局属单位**项目的洽谈,协助其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涉及市民政局的重大合同;
4.协助市民政局及局属单位处置涉法涉诉案件、(略)
5.为市民政局及局属单位处理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案件、诉讼、仲裁、调解等法律事务提供意见;
6.结合市民政局及局属单位实际情况,开展法治宣传和(略)
7.协助市民政局(略)
8.受市民政局及局属单位委托,参与非诉法律(略)
9.应市民政局及局属单位要求,签发(略)
10.办理市民政局及局属单位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服务费用
法律顾问服务(略),按照合同约定和实绩考核情况按年支付(根据《**市市直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有(略))。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交材料
(一)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报名者请于2024年5月21日前将报名材料送至**市民政局办公室,地址:**市佛子岭路市行政中心5号楼405室。
(二)报名材料
1.附件:(略)
2.本人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律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1份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3.本人从事执业(略)
4.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及其他符合申报资格要求、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评选方式
**市民政局将成立市直民政系统自行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报名者的整体资质等进行综合评审,(略)律顾问服务项目承接单位和人员。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主任,电话:(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邮箱:(略)。
下载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