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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潮盛投资有限公司及南通高铁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清账核资项目

江苏南通 全部类型 2024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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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盛投资有限公司及**高铁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清账核资项目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潮盛投资有限公司及**高铁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清账核资项目已由**市**(略)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市**(略)人民政府,建设资金:镇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略)

2.1.2项目概况:

(1)**潮盛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等。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截止(略),公司资产总额15.25亿元,账面在建工程12.06亿元。公司负责建设的安置房项目、交通工程项目等约14个,其中已建成的安置房小区3个,房源数量约3893套。

(2)**高铁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经营范围包括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工程、物业、酒店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房屋拆除服务;建材、装饰材料销售。截止(略),公司资产总额76.37亿元。公司负责建设的安置房项目、交通工程项目等约70个,其中已建成的安置房小区6个,房源数量约7100套。

2.1.3项目工作内容如下:

(1)对两家公司的往来账项解包还原,摸清往来挂账实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应收款项是否能够收回、应付账款是否仍需支付;清理公司到期与未到期的债权债务,并提出长期挂账的处理建议;

(2)对两家公司(略),摸清资产的盘盈、盘亏、毁损或无法使用情况;

(3)全面清理清算两家公司负责建设的工程项目,掌握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开竣工时间及实际建设规模、工程项目结算、决算情况及以前年度审计情况,对工程项目的账务核算进行梳理,提出合理的调整建议;

(4)对两家公司已建成的安置房面积及安置情况进行实地走访、全面排查,掌握建成套数及面积、已安置套数及面积,截止审计日尚有多少安置房尚未处置,按小区提供安置房盘点表;

(5)审核清理截止审计日两家公司在建工程中有多少资产已具备转固条件,并提出可行转固建议;

(6)全面清理两家公司尚未完成的业务;

(7)核实两家公司的真实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状况;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风险状况进行综合评估,为企业决策提供依据;

(8)分别出具**潮盛投资有限公司清帐核资专项审核报告及**高铁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清账核资专项审核报告。

2.1.4服务的形式及方法

(1)服务形式:(略)

(2)服务方法:(略)

2.1.5最高限价:(略)

2.1.6项目实施周期:(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略)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3.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华人民**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略)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国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略)gov.cn)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略)gov.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公共**交易平台(http://(略)gov.cn)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略)

3.5、同时还应具有以下特定条件的:

3.5.1营业执照中的营(略)的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3.6本次(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略)4: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cn/)自行下载;

4.3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踏勘现场以及递交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中标价的0.68%,不足600元按600元计算,超过2000元按2000元计算,由中标人代为支付代理费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于招标代理机构,报价时综合考虑。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5.2逾期送达的投(略),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为全部入围。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市**(略)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地 址:

**市**城东街道工农路号农商银行二楼

联系人:

王女(略)

联系人:

葛女士、魏女士

电 话:

(略)

电 话:

(略),(略)

【招标文件】**潮盛投资有限公司及**高铁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清账核资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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