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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帕孜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矿粉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西藏日喀则 全部类型 2024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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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m。电站装机容量为 58MW,保证出力 10.58MW,年利用小时为 3555h,多年平均发电量 2.063 亿 kW·h;设计灌溉面 积 4.28 万亩,其中下游配套灌区灌溉面积 3.95 万亩,75%灌溉保证率年引水 量 1568 万 m³,移民安置点灌溉面积 0.33 万亩,75%灌溉保证率年引水量 117 万 m³ ;向**县城供水 175 万 m³,向农村人饮供水 86 万 m³。**自治区多 雄藏布帕孜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为大(2)型水利工程,工程等别为Ⅱ等。 2、采购范围:用于**帕孜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所需矿粉的采购。 3、采购数量: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矿粉 S75 吨 11000 注:所列数量为估算量,只为本次公开询比价使用,实际按照施工图供应。 最终结算量以验收合格并经现场签字确认的实际数量为准,若因其他原因,致使 标的物实际供货数量与公开询比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销售方应予接受,并不 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24 年 5 月 30 日至项目施工结束,按采购人下达的需求计 划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市**县秋窝乡帕孜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施 工现场。 6、质量要求: 1)标的物须满足《 SL514-2013 水工沥青混凝土施工规范》和 《DL/T(略)工沥青混凝土试验规程》中相关要求,如标准更新按最 新标准执行。 2)标的物为碱性岩石矿粉,碱度模数 M=(CaO+MgO+FeO)/SiO₂ 来判定, M>1。 3)标的物密度(g/cm³)≥2.5,含水率(%)≤0.5,细度(<0.6mm) =100%,细度(<0.15mm)>90%,细度(<0.075mm)>85%,亲水系数≤ 1.0。 7、验收方式及要求 1)如出现标的物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销售方全额承担。 2)出现质量异议时将标的物存样送双方共同认可的市级或市级以上监督检 验机构进行检测和评估,并将结果上报至当地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裁决,由此所 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的,销售方需无条件及时更换,更换过程产生的费 用由销售方自行承担,拒绝更换的,采购人不给予验收。 4)采购人将对到达施工现场的标的物进行数量、规格型号验收,如发现标 的物缺少及规格型号不符现象,采购人有权拒绝在发货清单上签字,采购人应在 12 小时内通知销售方,由双方共同调查、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确认结 果。 5)随货同行并交与采购人的标牌、合格证及其他证明文件为验收的一部分, 无相应资料视为不合格,采购人可不给予验收。 6)标的物到货后需在采购人现场过磅,合理磅差率为±3‰,在合理磅差范 围内以销售方出厂磅单为准,大于或小于合理磅差的以实际现场过磅量为准。 8、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一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作为最终评比价格,综合单价包含标的 物到场前的所有费用,综合单价=出厂价+运杂费+杂费。出厂价为:生产厂家标 的物出厂价格;运杂费为:运费、过路费及运输风险等;杂费为:装卸费、保险 费、风险费、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及利息等财务费)、利润和税金等, 除去出厂价和运杂费外的所有费用。供应期间价格不变。 9、供货要求 1)销售方按采购人实际施工计划进行配送,最终结算量以验收合格并经现 场签字确认的实际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材料实际供货 数量与此次询比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销售方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 和索赔依据。 2)采购人提前 3天将所需标的物计划报至销售方处,销售方务必在 3天内 将计划标的物送至交货地点,因标的物配送滞后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由销售方承 担。 10、结算方式 1)支付货币即人民币付款。 2)采购人采取电汇/银行承兑汇票/金融供应链等方式将材料款支付到销售 方开户银行账号内。 3)销售方需提供行业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 4)付款方式:每月 25 号办理型号规格、数量等签证手续(双方签认的发货 清单)对当期实际进场的标的物数量、金额进行统计,并对统计结果签字确认, 销售方根据确认信息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全额、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采购人收到发票后 3个月内 支付发票金额对应货款的 95%,剩余 5%余款作为履约保证金,直至合同履约结束 后 3个月内退还。若因采购人资金调配原因,导致采购人延误支付,销售方应给 予采购人 7个工作日的延期付款期限,宽限期内销售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采购人 提出停止供货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 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 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 告。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 2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 1 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 求。 3、报价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自 2022 年至今 供货合同不少于 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 100 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 中标通知书)。 4、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 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公开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报价人不得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四、公开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报价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 12 时 00 分前(**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 (https://(略)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 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方可下载 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公开询比价项目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授权委 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3、本次公开询比价文件获取免费。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 12 时 00 分(**时间),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报价 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公开询比价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 通知所有已经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的报价人。 3、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 司或股份公司(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 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 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 后果。 六、成交原则 经评审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地址:**自治区**市**县秋窝乡帕孜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施工 现场 邮编:(略) 联系人:蒲先生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qq.com 八、监督机构 业务监督:设备物资部/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电话:(略) 纪律监督:纪委办公室 电话:(略) 2024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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