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PY-2019-58号等3(略)
平国土告字[2024]05号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以拍卖方式出让PY-(略)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宗地内的具体规划控制指标详见规划文本和《拍卖出让文件》;宗地出让面积以实际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用地面积 (m2) |
用地 性质 |
出让年限(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米) |
绿地率(%)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价增幅(万元 /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PY-(略) |
**大道北段西侧 |
(略) (合39.92亩) |
工业 |
50 |
≥1.0 |
≥40 |
27 |
≤20 |
538.92 |
2 |
538.92 |
PY-2020-58 |
丰产路中段北侧 |
8853.23 (合13.28亩) |
工业 |
50 |
≥1.0 |
≥40 |
27 |
≤20 |
179.28 |
2 |
179.28 |
PY-20(略) |
文化路西段北侧 |
(略) (合14.38亩) |
工业 |
50 |
≥1.0 |
≥40 |
27 |
≤20 |
194.13 |
2 |
194.13 |
备 注 |
1、现状基础设施条件下的净地出让(竞买申请人应实(略))。 2、3宗土地的出让价款需由受让人一次性付清,即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全额付清。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略),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交后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要(略)。 3、3宗土地部分为耕地报批,竞得人在缴纳土地出让金时一并缴纳耕地开垦费,PY-(略)地的耕地开垦费27.5235万元、PY-(略)地的耕地开垦费9.2136万元、PY-(略)地的耕地开垦费10.3345万元。PY-(略)地的耕地占用税58.54299万元、PY-(略)地的耕地占用税18.9816万元、PY-(略)地的耕地占用税(略)万元,由县政府代缴,代缴金额计入最终保留价。 |
“标准地”主要控制指标
宗地编号 |
亩均投资强度(万元/亩)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项目(略)(亿元) |
准入行业类别 |
PY-2019-58 |
≥180 |
≥5 |
≥2 |
家具制造业 |
PY-20(略) |
≥180 |
≥5 |
≥2 |
家具制造业 |
PY-(略) |
≥180 |
≥5 |
≥2 |
户外行业 |
备注 |
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要求。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对发现并核实竞买人在**县境内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 欠缴土地出让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他竞买资格要求按照国发〔(略)国土资发〔(略)文件规定执行。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市地产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登录方式详(略))。凡在**市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取得该宗地《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最终保留价的原则确定为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网上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至(略)登陆**市地产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本次网上拍卖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略)6时30分(竞买保证金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生成的保证金账号交纳)。报名截止时间为(略)6时30分。
拍卖限时竞价时间定于:
2024年6月4日16时00分(PY-20(略))
2024年6月4日16时10分(PY-20(略))
(略)6时20分(PY-(略)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有关时间及其他事项如有变动,以网上交易(略)。
(二)拍卖出让活(略),竞得入选人需(略)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无误后将竞得入选人确定为竞得人并签订成交确认书。不符合要求的,竞得结果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出让人联系人: (略)
数字证书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1-9(略)
承办方联系人: (略)
**县公共**交易中心
**县自然**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