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略)号)和《**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府管发〔2007〕103号)等文件精神,我院根据工作安排,拟对报上级部门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详情如下:
一、基本情况
设备类资产:73台/件,主要包括监护仪、医用空气消毒机、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
二、回收商资质要求
为了使我们能够快速地了解情况,欢迎回收商递交(略),要求回收商须具有: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略)一”的营业执照,具有医疗设备(器械)回收经营范围;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回收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略)
报名地点: (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四、特别提示
本公告不是招标公告,仅仅是医院(略),与最终是否出售无直接关系,所有资料为无偿提供参考之用。
附件:(略)
**县人民医院
(略)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