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略)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镇鲜光村决定出让一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略):
一、出让(略)
序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出让方式 |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限高 |
出让年限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1 |
**县**镇鲜光村龙景路北地段 |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挂牌出让 |
1497.00 |
≤0.5 |
10 |
50 |
6 |
40年 |
60.03 |
60.03 |
1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略),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相(略)。
三、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略)6时前,到**县自然**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06月03日至2024年06月11日到(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1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我局将在2024年06月11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县自然**局进行。挂牌时间:(略)时-(略)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略),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行:(略)
帐号:(略)
**县自然**局
二○二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