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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镇区生活污水治理EPC总承包项目装饰装修专业分包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开封 全部类型 2024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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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镇区生活污水治理EPC总承包项目装饰装修专业分包 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县镇区生活污水治理EPC总承包项目装饰装修专业分包工程已具备采 购条件, 现公开邀请分包企业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1. 采购编号: CJTXWSJT(略)-JT12 2. 项目名称: 工程 **县镇区生活污水治理EPC总承包项目装饰装修专业分包 3. 招标人: 通号工程局集团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4.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4.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县镇区生活污水治理EPC总承包项目装饰装修专业分包工程, 主要包括图纸、设计变更、洽商等范围内的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工作内容包括 值班室及设备间装修工程(共5个乡镇)、厂区装修工程(共5个乡镇)、一 体化泵站装修工程(共5个乡镇)及文明施工等工程。 计划工期: 本项目建设计划工期_80日历天。 4.2 采购内容: **县镇区生活污水治理EPC总承包项目装饰装修专业分包 工程,工作内容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 分包企业资格要求 5. 1 分包企业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 分包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分包企业必须必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 李强 颁发的施工专业资质(建 筑装饰装修 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 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金额以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 日前为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工程施工期间拟派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 员、质量员应提供与分包企业的劳动合同及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2) 财务要求: 分包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 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时间不足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的财务会计报表。 (3) 业绩要求: 分包企业具有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4)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施工现场需配备受聘于本单位的项目经 理1名、技术负责人1人、现场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人员不能兼任), 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入职不满三个月的须 提供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 其他要求: 代理人参与谈判采购的,须提供分包单位对于本次采购项 目的授权书。 5.2分包企业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 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包件或者未划分标段/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5.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 采购文件的获取 6.1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李强 6.2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05月15日9时00分(**时间,下同) 至2024年05月21日17时00分登录通购网(https:/ /(略)com)网上 报名,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采购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 采 购文件 获取的方式。 采购文件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通号工程局集团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 招商银行**分行营业部 帐 号: (略) 行号: (略) 7.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5月29日下午 14:00。 8.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及谈判地点: 通号工程局集团城建工程有限公司采购 室(**市**南路与晋阳街交叉口北160米九丰科技园8层)。响应文件须 在响应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递交到上述地点,逾期送达或者不按 照采购文件要求 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 9. 竞争性谈判响应保证金: 所有响应文件均应附有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的 复印件。 9.1 竞争性谈判响应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 9.2 竞争性谈判响应保证金形式: 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如采用银行转账的, 响应保证金应当从分包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指定 账户,响应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通号工程局集团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李强 开户行: 招商银行**分行营业部 帐号: (略) 行号: (略) 重要说明: 1、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或以现金形式提交响应保证 金的分包企业,将被确定为不合格分包企业。2、如采用银行转账的,退还时仍 以转账方式退回到分包企业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3、汇款单附言请务必 注明采购编号,否则,因此引起信息延误的后果由分包企业自行承担。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5月15日至2024 年05月21日,在以下媒体发布: (1)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略)cn) (2)通购网(https://(略)com) (3)采购与招标网((略)cn) (4)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com) 11. 联系方式 杨质滨(城建公司) 刘永(项目部) 电话: (略) 邮箱: (略)@qq.com (略)@a96h协建工 口 (略) 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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