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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公园TOD项目二期(A1-1、A1-3、A1-6子地块)供配电工程澄清函

福建厦门 全部类型 2024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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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公园TOD项目二期(A1-1、A1-3、A1-6子地块)供配电工程澄清函 (招标编号: FJYZ-HLGM(略)) 一、 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湿地公园TOD项目二期(A1-1、A1-3、A1-6子地块)供配电工程(招标编号:FJYZ- HLGM(略)),现做以下澄清: 本项目的控制价为人民币356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 按招标文件规定,本澄清函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 澄清函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 回传至我司,传真为(略),否则视为贵司已收悉。 特此通知 2024/5/15 正裕建福 1S020C100V61H 回 执 **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我司已收悉上述内容,现给予回传确认。(FAX:(略)) 二、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盛源兆兴有限公司 地 址: **市**泥金社1345号66单元 联系人: 杨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市**湖滨西路9号30D2、31A单元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略) 电子邮件: (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李袁敏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0*616 0908oc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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