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车场(略)
(2024-JLDBJB-F1001)
我单位计划对数字化车场设计组织招标采购,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潜力,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合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现就采购意向和拟设定的供应商专业资格条件进行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或来人了解项目情况,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名称
数字化车(略)
二、采购需求概况及概算金额
对位于**、**2省4个城市的5个单(略)视频监控、安全防(略)。
三、预计采购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
四、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略));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行政处罚;
6.投标人为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中华人民**国国籍,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7.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乙级(含)以上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业务种类为系统咨询);
8.投标人具备效期(略)(通信工程或电子工程或有线通信或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略)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采购信息发布
本项目采(略)((略)cn)上发布,公示时间:(略)
六、意见反馈
1.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或者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邮寄(邮寄地址电话联系)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部反馈。反馈材料(略)(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含港澳台)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需求修改建议函。
2.提出的意见建议(略),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略),并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略),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略)。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以本项目最终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联系人
王先生 (略)
电子邮箱:(略)
八、监督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略),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略)。
监督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