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智慧共享中药房中药饮片供应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因原第一中成交候选人**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略)为成交人。
现变更为: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供应商评审价格:(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略)智慧共享中药房中药饮片供应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县智慧共享中药房业务范围涵盖**县本级各医疗机构及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牵头的医共体各医疗机构。主要提供中药饮片供应及处方代配、代煎、临方加工及免费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略) 服务时间:服务期一年(一年服务期满后,如合同履约良好,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但续签最多不超过二年。即最长(略)。) 服务标准:(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略)元。
七、(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省**市(略),联系电话:(略);以网络形式提出质疑的,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提出异议,联系电话:(略)。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向**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略),其中以网络形式提交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略)
根据(略)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略))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略),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略)
④质疑事项含(略)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业绩及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