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颁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19〕713号)、国家发(略)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的要求,在**市**20(略)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2024年老旧小区环境提升改造工程。
2、项目性质:(略)
3、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市**2024年老旧小区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合计改造4个街道8个社区居民户数(略),总建筑面积为25.49万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社区红线范围内硬化改造(沥青路面8070㎡、步道砖1100㎡)、绿化改造710㎡、供热改造5080m、燃气改造1785m、供水改造6280m、排水改造7320m、强弱电落地改造、围墙改造400m等设施工程。
4、项目范围:(略)
1、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等,对项目的(略)
2、研究相关资料,实施(略),识别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可能导(略),判定风险程度;
4、结合分析结果,针对项目的风险程度和风险状态,确定初始风险等级;
5、针对风险因素和初步判定的风险等级;
6、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为便于征求和整理公众对本项目实施在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项目责任单位设立了联系电话,并计划召开专项座谈会。公众可在公告有效期内按本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与项目责任单位取得联系并登记,项目责任单位酌情确定是否召开座谈会。
本次公告意见征求时间是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
六、(略)
委托单位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公告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