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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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乌镇镇人民政府的申请,依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严格落实景区价格管理政策的通知》(浙发改价格〔(略)相关规定,经成本监审、听证会、集体审议,现将定价决定及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公布如下: 一、定价决定 游船票价为75元/人﹒次,游览车单程票价为20元/人﹒次(以上价格均为最高限价)。 二、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 (一)听证会参加人意见 1、建议涨价后(略),增加电子或人工讲解等,提升消费者体验,让游客受到尊重; 2、游览车涨价幅度偏高,建议实行渐进式涨价; 3、游览车建议优化线路,按站计价; 4、单人船(略) (二)对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的处理建议 1、将通过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妥善解决相关投诉等方面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2、承诺实行阶段式涨价,不会一次性调整到位。 3、景区将进(略),并予以公示。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电话:(略) 地址:**市振兴东路东698号**市发改局价格科。 **市发改局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