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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下寺片山地承包年经营权拍卖公告

浙江湖州 全部类型 2024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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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定于(略)0时起至11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略)org.cn)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注:2024年5月23日10时起至11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拍卖标的:

**省**市长**农业科学研究所名下的下寺片山地承包年经营权,包括下寺片山地路西茶山73亩、路西北林山33亩、路西荒山78亩、路西公墓15亩、池塘西荒山25亩、老办公区荒山47亩,共计271亩,具体以评估报告为准。20年租赁权,年租金起拍价10万元。

二、注意事项:

1. 土地、建筑、设施等实物均以现状为准,竞买人须在参加拍卖前自行查勘核实,委托人、拍卖人不作瑕疵担保。

2. 租金实行先付后用原则,一年一付。第一至第五年租金按成交价执行,自第六年起,每五年租金递(略)。

3. 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与拍卖成交价款一起缴纳。

4. 买受人须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该标的内原租户或下岗职工占用的林地山地,收回被周边村民占用的土地,收回经营权(略)。包含原租赁的林山33亩、老办公区荒山等作物处置事宜。该标的内的公墓部分不得随意处置和变更。

5. 租赁期内,不得随意处置和改变资产性质与原有资产。买受人因经营管理需要,经委托方允许后,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买受人可以处置和改变现有标的物上的林木品种和布局;

租赁期限届满,整个标的物完整的移交给甲方,苗木及茶山等绿化面积不得少于现状。买受人须按委托方要求恢复标的场地原貌。对于租赁期内买(略),委托方将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最终财产权利归委托方所有。

6. 租赁期内,如遇政府部门征用土地,买受人须无条件配合相关事宜。

7. 租赁期内,未经委托人同意,租赁权买受人一律不得转租。

三、竞买保证金:(略)

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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