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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村建筑创意产业园第一阶段村民门垛维修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安阳 全部类型 2024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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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村建筑创意产业园第一阶段村民门垛维修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JH-2024-012) 项目所在地区:**省,**市,** 一、招标条件 本聂村建筑创意产业园第一阶段村民门垛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353.49元/对,招标人为**市**光华路办事处聂村村委会。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聂村建筑创意产业园第一阶段村民门垛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聂村建筑创意产业园第一阶段村民门垛维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其 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 05月 15日 08时 30分到 2024年 05月 22日 18时 00分 获取方式:至光华路办事处四楼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05月 23日 09时 00分 递交方式:**市**光华路办事处四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05月 23日 09时 00分 开标地点:**市**光华路办事处四楼会议室 七、其他 聂村建筑创意产业园第一阶段村民门垛维修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聂村建筑创意产业园第一阶段村民门垛维修工程(二次) 1.2采购编号:ZDJH-2024-012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5采购预算:353.49元/对 1.6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 (批) 采购预算 (元/对) 工期 (合同签订后) 聂村建筑创意产业园第一阶段村民门垛维修工程(二次) 1 353.49 90日历天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证合一的只 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 2021年度以来(任一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 2024年 1月份 以来任意 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 2024年 1月份以来任意 1个月已依法缴纳 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5)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2.3.2 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 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附在响应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 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 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3 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投标企业证照如需年检(“年报”公示)的、应提供 经年检(“年报”公示)有效的证照及截图;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提供的证明材料需附入资格性证明文件中,如不满足要求属无效投标。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单位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 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 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 用。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投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5月 15日至 2024年 5月 22日, 每日上午 8:30时至 12:00时,下午 15:00时至 18:00时(**时间,下同,周六日不办公) 至光华路办事处四楼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3.2 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供的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签字和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加载“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 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请各供应商通过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售后不退。 4、 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投标地点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4年 5 月 23日 9时 00分(**时间)。 4.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市**光华路办事处四楼会议室 5、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 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6、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在聂村村委 会公告栏上张贴公示上发布。本次谈判公告的期限为 3个工作日。 7、 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市**光华路办事处聂村村委会 地址:**市****路与文明大道交叉口向南 300米路东   联系人:李坤 电话:(略)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市****路与迎春东街交叉口南 100米路西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市**光华路办事处聂村村委会 地 址:**市****路与文明大道交叉口向南 300米路东 联 系 人:李坤 电 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市****路与迎春东街交叉口南 100米路西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略)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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