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24年5月小批量零星物资网上询价采购公告(LZJ2024-5-1)
一、采购组织单位信息
1、单位名称:(略)
2、地址:(略)
3、联系人:(略)
二、(略)
1、项目概况:(略)2024年5月小批量零星物资网上询价采购
交货地点:(略)
2、供应商(略):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备产品生产或供应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满足国家、铁(略)。
(4).接收商家及经销商报价。
(5).投标人若为国铁采购平台供应商,不得在国铁采购平台处罚期及黑名单之中;不接受2023年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结果C、D级物资供应商参与投标。
(6).中标后7天内送货到位。
三、报价回复要求:
1.已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将《报价单》于2024年5月22日17:00时前发送至邮箱(略)(报价单格式请下载附件),未注册供应商需附加资格文件(扫描件,扫描生成prg或pdf文件,不压缩打包),未按《报价单》规定格式报价,视为无效。
2.邮件标题应按示(略)。示例“(报价(略)) 报价单(编号:XX(略))”,如“**陆铁报价单LZJ2024-5-1”。
3.供应商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发送至邮箱。只允(略),报价应有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未按规定方(略),视为无效。
4.《报价单》表格下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联系电话、日期”三项必填,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报价单》(略),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5.《报价单》表格内“供应商(盖章)”处,除了加盖单位公章外,还应在后面空格处填写单位名称。
6.同一企业响应多个采购公告报价时,必须对每个采购(略)。如一封邮件内有多个采购公告的《报价单》或对多个采购公告的《报价单》进行了合并,均视为无效。
7.若在公告期内同一物资不同供应商发生相同报价,则按照电子(略),以第一份报价单为准。
8.以包件总价格(略)(包件内各单项均需报价,有缺项该包件报价作废),因价格超(略)。
9.报价供应商如对物资的规格型号有疑问,请自行到**北车辆段现场确认技术规格。
10.由于我(略),物流请发德邦或华宇,快递请发顺丰速递,货物才能到达我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