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根据2024年**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答疑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提问1:招标文件评(略):“投标人在 2022 年(含)以来获得过两次不同年度的县级及以上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企业表彰的得分”里所表述行业建设主管部门一般是指住建部、住建厅、住建局等相关主管部门,请问区政府颁发的表彰可否被认可建议修改为“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表彰”。
提问2:2024年**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段(一至标段四)澄清文件中提到:投标人在2022 年(含)以来获得过两次不同年度的县级及以上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企业表彰的得分”里面所指“优秀企业表彰”包含优秀成长建筑业企(行)业通报(略),其中:优秀企业表彰包含“高质量发展企业”与标段一澄清回复文件2中所述:“投标人在 2022 年(含)以来获得过两次不同年度的县级及以上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企业(略)另外:招标文件中:“优秀企业表彰”为何包含:优秀成长建筑业企(行)业通报、高质(略)秀企业
回复: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企业奖项修改为“投标人在 2022 年(含)以来获得过两次不同年度的县级及以上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含区级及以上政府)颁发的表彰或奖项的得10分,只有一年的得5分(提供表彰文件原件扫描件,以文件下发时间为准)”。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夷兴大道255号夷陵科技园二楼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