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镇兴旺村巷道破损路面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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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村庄内 6条巷道破损路面进行病害处置后加铺 5cm细粒式沥青,全长 7558.07
米,路肩整修,路缘石安装,安装 100盏太阳能路灯等配套项目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寺堡镇兴旺村巷道破损路面改造提升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红寺堡镇兴旺村巷道破损路面改造提升工程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需具
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 05月 15日 08时 00分到 2024年 05月 21日 18时 00分
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电子版招标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原报名邮箱,注意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06月 04日 09时 00分
递交方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 A座 8层 8011室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06月 04日 09时 00分
开标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 A座 8层 8011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镇兴旺村巷道破损路面改造提升工程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镇兴旺村巷道破损路面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
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4〕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人民
政府,建设资金为自治区财政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奖补资金,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
堡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村庄内 6条巷道破损路面进行病害处置后加铺 5cm细粒式沥青,全长 7558.07
米,路肩整修,路缘石安装,安装 100盏太阳能路灯等配套项目建设。
2.2建设地点:红寺堡镇兴旺村
2.3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即从施工准备开始,直至该项目按施工承包合同规
定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竣工验收合格。
2.4监理服务周期: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
2.5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监理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
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类似工程监
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
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信息査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单位,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的
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内(或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天内);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3.5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
行处理;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
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05月 15日至 2024年 05月 21日下午 18时前(法定公
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
师执业证书、注册证书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 ****@qq.com进行报名或
前往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纸质资料现场报名。
4.2在规定报名时间截止后收到的报名资料,一律无效,不予接收。
4.3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应随时关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以及报名邮箱,你所关注的
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
充等)公告、通知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后,电子版招标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原报名邮箱,注意查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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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吴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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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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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银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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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吴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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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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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 A座 8层
联 系 人: 满轲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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