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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机械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拟处置设备类资产所涉及的62项机器设备

广东广州 全部类型 2024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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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公告性质
**机械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拟处置设备类资产所涉及的62项机器设备
GR2024GD(略)-4
**机械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拟处置设备类资产所涉及的62项机器设备
GR2024GD(略)-4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略):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略),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略)重大遗漏;
4.我方(略),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略),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 **机械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拟处置设备类资产所涉及的62项机器设备
转让底价(万元) 24.74
挂牌日期 2024-05-16
挂牌截止日期 (略)
资产概述 **机械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拟处置设备类资产所涉及的62项机器设备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5-16
挂牌公告期 5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 本转让标的以整体方式转让,不作拆分。

2. 转让底价含税,成交后(略)。

2.1如受(略),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营业执照及开票资料。转让方开具(略)。

2.2如受让(略),转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占用、抵(略)

4.本次转让标的以转让交易信息公告期间现场勘验的资产现状为准。请意向受让方自行踏勘现场,转让方不对本次处置的资产现状价值做出任何承诺。(略)实际资产无异议。意向受让方应自(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

5.意向受让方应于(略)(包括上述已披露瑕疵和风险及其他一切未披露瑕疵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作补偿或赔偿。

6.转让方按交易标(略)。转让方仅以现状转让标的资产,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后,标的资产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缺陷、使用缺陷等任何瑕疵均与转让方无关。

7.本项目设备涉及的拆装、运输、现场恢复等相关费用须(略)

8.转让方按现状交付,由受让方到**机械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所在处自提,拆除、现场恢复、运输、安装、运行等所有费用及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9.标的资产存放地点为:(略)

看样时间安排为项目信息公告期间(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样),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安排联系看样,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略)(需提前预约)。

10.《资产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交易价款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作调整。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略)。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向**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2.3**(略)(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开户银行:(略)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联合产权(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在**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5.2**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略)

账 号:(略)

开 户 行:(略)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略)始、截止日期。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 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本次交易标的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3.资产转让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用,由转、受让双(略)。

4.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5.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略)

6.转让方和受让方以标的资产现状交易,受让方通过标的资产转让的交易信息公告期间的现场勘验自行对标的资产情况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结构、性能、价值及资产的其他情况。受让方放弃对标的资产的现场勘验及尽职调查并不影响其承担上述责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

7.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标的资产有关运输的许可文件(如需)。如标的资产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风险,如被检查、(略),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本次(略),受让方必须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合法处置,(略)概不负责。

9.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相互配合,在**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本合同项下的标的资产(略)产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的交接。受让方从交(略),并承担与使用、保管标的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报价方式:(略)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单独征(略)
受让(略)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略)。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不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略),保证金金额为49000.00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保证金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略)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转账备注:GR2024GD0000097-4+保证金
保证内容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处置方法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机械科(略)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市(略)
法定代表人 纪学成 注册资本(万元) 2(略)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略) (略)J 经营规模 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省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略)
批准单位名称 国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总经(略)
批准日期 2023-05-29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2023年第19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张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略)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市天**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交易(略) https:(略)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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