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营房屋面维修改造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略)9:00:00 | 竞价(略) | 2024-05-24 18:00:00 |
采购单位 | (略)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1 | (略)营房屋面维修改造项目001 | (略) | 工程-施工 | (略).63(元) |
公告内容
(略)营房屋面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略)营房屋面维修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根据《(略)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204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通过(略)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决定在“**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略))”发布招标公告,完成竞价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概况:
1.1 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本次招标为壹个标段,对某部营房屋面维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预算金额:(略)
1.2 计划施工日历天数:(略)
1.3 项目资金来源:(略)
1.4 建设地址:(略)
1.5 质量要求:(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投标人拟派的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专职安全员C证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壹个招标工程项目(标段)进行投标。
2.4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略))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略)。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三、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3.1投标企业授权委托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承诺书》,其承诺内容包括:投标项目部人员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拒绝资质挂靠,中标后项目部人员全部到岗履职,全面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如有违法行为接受处罚等。对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放入本企业中标后将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承诺书(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对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4竞价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企业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略)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四、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料:
4.1 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
4.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略)(正反(略))、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
4.3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以上二、三、(略)并递交(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至招标人。
五、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竞价方式:
5.1 竞价开始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略)9:00至(略)8:00(时间以互联网服务器时间为准,不以竞价者使用终端显示时间为依据);
5.2 竞价地点:(略)公共**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http://118.31.218.117:3020/f/index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5.3 竞价方式:根据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所报价格必需(略),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为拟中标单位。
六、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略)纪律监查委员会
七、招标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办公地址:**省(略)**青年西街225号阳光瑞景3号楼2层201号商铺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