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略)(略)平方米商业房地产物权收益权,我公司拟对上述债权以及物权收益权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原收购(略)
我公司于2017年10月9日收购了工行**营业部53户包中对联发商贸的债权(含法院裁定以物抵债部分、该部分以物权收益权形式转让我公司),截止2017年6月30日,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
债务人 |
本金余额(万元) |
利息(万元) |
本息合计(万元) |
抵押物情况 |
备注 |
**联发商贸有限公司 |
450.51 |
301.56 |
752.07 |
1.抵押人:(略) |
根据**中院出具(2013)昆民执字第(略),以变(略).18万元,抵债给原债权银行工商银行呈贡支行 |
二、拟处置债权以及物权收益权情况
截止(略)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债务人名称 |
债权本金 |
欠息金额 |
其他费用 |
合计金额 |
抵/质押人、抵/质押物、保证人 |
**联发商贸有限公司 |
966.84 |
0 |
35,259.00 |
(略)(已扣减法院裁定以物抵债金额) |
1.抵押人:(略) |
截止(略)物权收益权资产情况如下表:
序号 |
抵押物 |
抵押人 |
抵押物类型 |
用途 |
房产/土地证号 |
证载面积(平方米) |
1 |
**藏族自治州**县环东路西侧房地产 |
林琳 |
房屋 |
住宅 |
**县房权证建塘镇字第(略)号 |
(略) |
土地 |
住宅 |
香土国用(C-32)第51号 |
331.95 |
|||
2 |
**藏族自治州(略) |
房屋 |
住宅 |
**县房权证建塘镇字第(略)号 |
884.26 |
|
土地 |
住宅 |
香土国用((略) |
267.44 |
注:
1、截止(略)债权金额已扣减法院裁定以物抵债金额,根据**省**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13)昆民执字第69-3号《执行裁定书》,案件终结执行;
2、拟处置债(略),基准日至转让日之间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一并处置;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略)
3、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中国工商银(略)并转让至我公司;
4、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三、拟处置方式
本次处置的方式为单户处置,具体为(略)。
欢迎广大社会投资人前来洽谈。
四、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略)良好,需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且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以及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
五、公告期
处置的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内(略)。
六、联系方式
欢迎广大社会投资人前来洽谈。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金先生、程先生,联系电话:(略)。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桂先生,联系电话:(略);谭先生:(略)。
特别说明:本公告(略),以借款人、担保人等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