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内荣农高区玻陶产业园安置还房一期工程(东昇花园)项目初设和地勘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采购公告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更正为:
采购包1:1、供应商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
2、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协议(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家数最多不超过3家),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将《投标(响应)函》编制于“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中并完成承诺】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加盖电子签章)(描述: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二、采购文件中涉及的“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均更正为:总用地面积17.724亩。总用地面积17.724亩、净用地面积16.023亩,总建筑面积30143.86㎡,地上24318.65㎡,地下5825.21㎡,住宅22749.29㎡,修建住房250套。安置房南侧配建道路,设计全长144.258米、宽7米。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地址:隆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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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隆昌市****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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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成都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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