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点击登录查看,主要建设内容含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为企业自筹解决,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
1.2.2建设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
1.2.3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拟规划总用地面积9548.4㎡,包含东段配套用房工程、西段配套用房工程:
①.东段配套用房工程规划用地面积3487.82㎡,主要建设内容为:入口广场200㎡、地面铺装1400㎡、新建配套用房建筑882.75㎡、木屋78㎡、一层长廊24㎡、建筑立面改造450㎡、民俗景墙200㎡、台阶200㎡、栈道150㎡、栈道平台20㎡、驳岸整改537m、护坡栏杆240㎡、景观小品5个、绿地面积1076㎡;
②.西段配套用房工程规划用地面积6060㎡,主要建设内容为:装配式木屋20㎡、民居立面改造1500㎡、民俗广场320㎡、地面铺装2100㎡、新建配套用房2271㎡(其中前期建筑面积1029.5㎡)、民俗街入口50㎡、廊亭90㎡、下穿栈道改造50㎡、景观小品5个、绿地面积1560㎡。
③.附属配套工程主要为室外给排水、亮化、弱电等配套工程。
(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和概算清单)
1.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招标范围:城步苗族自治县****
1.4.1设计部分
①按现行设计规范及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要求进行设计,包括工艺设计、总图设计和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
②为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专项工程的二次深化设计;
③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服务(含设计图审、技术交底、施工期相关现场技术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等配合工作);
④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
⑤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1.4.2施工部分
①所有建设范围内的主体工程及与之有关的附属工程、措施项目、临时设施等工程的施工;
②为满足项目实施的总承包管理服务;
③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缺陷期维护修复、工程保修;
④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1.4.3采购部分
工程总承包实施范围内设备工器具及生产用具和材料采购工作。
1.4.4运营部分
①运营范围:具体运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东、西两侧的农产品展销交易中心及经营性门面、广告位、停车位等,以最终与招标人共同确定的方案为准;
②运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范围内经营性项目运营以及招商服务,项目竣工交付后,正式进入招商运营期,招商运营期为二十年;
③销售服务:为招标人制定合理的销售方案,中标人应确保售价不低于经招标人确定的销售底价;;
1.5质量标准:
1.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标准图集、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和满足本项目现场施工需要,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1.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5.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设备及材料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和相关要求。
1.6施工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0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修正版)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职称;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其他要求:本项目由点击登录查看旗下子公司城步苗族自治县****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05月16至****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09时30分。请投标人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ggzy.shaoyang.gov.cn/)、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s://zj.shaoyang.gov.cn/syzj/jsgczbtbglbgs/tbindex.shtml)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城步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http:****。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如遇工程量清单报价方面问题,请与相应计价软件公司咨询;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操作方面问题,请与电子交易系统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
联系人:付勇/刘南军;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
联系人:李敏(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员:何希、杜乐为;
电话:****/****。
附件: 城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