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手术床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手术器械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16日 10:(略) |
获取(略) | 2024年(略) 每日上午:8:(略) 至 12:(略) 下午:14:30 至 18: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略))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06日 15:(略) | ||
开标地点 | (略)((略)) | ||
预算金额 | ¥48.(略)(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恩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略)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一、(略)
项目编号:NXZX-2024-ZXC(略)5
项目名称:(略)手术床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8.(略)(略)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略)(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手术床3张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和《**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5)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略)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查询结果为准。(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A.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B.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6日 至 2024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8:(略)至12:(略),下午14:30至18: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略))
方式:(略)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6日 15点(略)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6日 15点(略)分(**时间)
地点:(略)((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4年05月16日至2024年05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略)时至12:(略)时,下午14:30时至18:30时(**时间,下同),携带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至(略)((略))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