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九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招标代理 比选公告
宁波市第九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江北分院、宁波市江北区人民医院)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招标代理”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
项目名称: 宁波市第九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中介服务事项: 招标代理
项目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
项目基本情况: 消防维保服务1年。
项目总预算: 11.3万元(合同暂定3年,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若经业主考核合格,合同可续订,续订价格将不作调整,11.3万为1年的合同预算。)
服务内容: 从采购文件编制至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全过程采购的代理服务,包含进口论证、标书专家论证劳务,采购档案保存、采购合同协助起草等服务内容,中标结果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45天
质量要求: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1627.2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1139.04元 ,上限:1627.2元
价格说明: 包含所有中介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为中标人支付,评审专家劳务费由采购单位支付。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 10:17 至 **** 10:17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依法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代理机构名录登记,最终中选代理机构由抽签决定。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