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本项目龙岩市餐厨垃圾处理厂餐厨废弃油脂对外销售处置项目已获批准招标,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龙岩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废弃油脂销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餐厨废油脂销售数量:每月约65吨,每趟次约17吨,年产油约800吨,年销售金额约人民币500万元(具体以实际销售为准)。
2.2对外销售的油脂质量标准:废弃油脂不含有矿物油,皂化值≥195,硫含量≤150ppm,水分、杂质≤3%。
2.3销售价格:实行一个月一定的机制,本月的销售价格(含税价,13%税率)经确定后在本月内保持不变。本月的销售价格确定方式:根据中国《卓创资讯》平台提供的地沟废油脂全国均价作为基价,投标报价为“折扣百分比系数”(取至小数点后一位,为年度固定系数),投标的折扣系数不能低于98%,低于98%视为无效投标,销售价格以平台提供的上月地沟废油脂全国均价乘以投标的折扣百分比系数作为本月销售价格。
2.4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
3.合格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承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废油,并接受环保部门对收购废油的检查。(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投标人应具备处理餐厨废油脂2万吨/年以上能力,投标人需提供****以来已完成的类似合同业绩1个(注:提供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复印件、相关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评审当天登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为准。
3.4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意:“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自拟)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处置场所,处置场所的选址和污染防治设施符合国家和投标人所在地的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提供排污许可证、处置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3.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s:****)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万元。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6.评标办法:最高价中标法。
7.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始及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龙岩市****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8: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9:00;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接受投标文件地点时钟显示的时间为准。
8.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9:00;
开标地点:龙岩市****
9.发布公告的媒介:在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s:****)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龙岩市****
联系人:林媛杭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