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批准(霞政地[(略),**县自然**局(以下简称挂牌人)决定公开挂牌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一)不具备相应开发资质的、非**县区域内的申请人竞得土地后,需在60日内在**县注册登记具有开发资质的公司进行项目开发建设。 (二)申请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竞买申请书中必须明确新公司的所有股东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新公司应由(略),占比股份不低于51%。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录“**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略),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略)。 四、挂(略)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 2024年5月17日 9时0分0秒 至 2024年6月14日 17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 (略)9时0分0秒 至 (略)17时0分0秒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略)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略),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该宗地设有保留底价; (二)本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亩均税收≥40万元/亩。其他监管指标(略)(乡镇街道)拟定的《建设项目监管协议》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项详见须知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