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1号(略)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办理土地划拨供地手续及不动产权证测绘项目已由**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桂发改交通〔2011〕1589号 批准建设, 比选人(项目业主)为 **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略)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建设资金。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地划拨供地手续及不动产权证测绘服务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略)
项目名称: **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办理土地划拨供地手续及不动产权证测绘项目。
项目比选编号:
建设地点: (略)
建设规模:(略)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25个车站、26个区间、屯里车辆段、**塘停车场、五里亭主变电站、**塘派出所。
比选上控价:(略)
服务期: (略)
服务质量要求: 1号线一期工程全部取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权登记证。
标段划分: (略)
比选范围:**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办理土地划拨供地手续及不动产权证测绘业务。
3 比选(略)
3.1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具备自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企业(略),无不良记录。
3.3项目负责人(略)绘师证书。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请各比选申请人自行网上下载。下载网址:**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略)com)。
注:比选申请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比选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比选申请的,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2024 年 05 月 28 日 09:00时前(**时间)递交,递交地点在**(略)**云景路69号轨道大厦A2办公楼 2 楼202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5.3请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法人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比选申请文件必须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否则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略)com)发布。
7 监督部门及电话
**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略)
8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
**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略)**云景路69号 |
邮 编: |
(略) |
联 系 人: |
郑聃、李文广 |
电 话: |
(略)、(略) |
网 址: |
(略)com |
**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略).docx
**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办理土地划拨供地手续及不动产权证项目招标控制价051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