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6日 09时0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192,000,000.0(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略):
采购包1:(略)
采购包2:(略)
采购包3:(略)
本项目是否(略):
采购包1:(略)
采购包2:(略)
采购包3:(略)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略):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时间:(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略)
售价:(略)
时间:(略)09时00分00秒(**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的采购最高限价:包1:95,308,700.0(略);包2:73,517,800.0(略);包3:17,433,000.0(略);。
2.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政府采购网(https://(略)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市财政局。联系科室:**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略),联系地址:**市**市政府新区清源北路117号820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5.技术、服务及相(略)投标(响应)管理中获取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市**滨(略)。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2024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