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病防治站点建设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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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伤病防治站点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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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概况
因单位建设需要,需对伤病防治站点进行改造,将房屋内空间进行隔断,墙面粉刷,灯光、电路从新进行布设。
四、最高限价及工期
本项目最高限价15万元,15天完成全部内容,本项目无预付款。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部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部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转包与分包。
(四)供应商需具备“室内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和服务”等专业资质。
(五)本项目提供所有装修材料需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至****(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陕西省宝鸡市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谈判人需按顺序胶装成册,封皮注明XXXX项目、XXXX单位报名材料、盖单位公章)
(一)营业执照复、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
(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u.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六)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七)投标单位应根据项目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的,其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发售时间:****至****(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2.发售地点:陕西省宝鸡市
3.发售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递交开始时间:****14:30(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17:30
3.递交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凤县(具体递交地点见简易询价书)
4.递交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封装)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