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交通服务公司招标(****)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时间
首次公告时期:2024年 5月 13日
本次更正日期:2024年 5月 16日
二、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中“三、资格证明材料”中增加
“7.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招标文件中“三、资格证明材料”中
“7、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函”
更正为
“8、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函”
3、招标文件中“三、资格证明材料”中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
函”
更正为
“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
函”
其他内容不变。
点击登录查看招投标与采购中心
2024年 5月 16日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