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局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执行2024年干部职工体检事宜。按照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项目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2024年干部职工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根据我局人员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需要、针对性强的体检项目服务方案,按时保质完成体检项目检查,并及时出具体检报告。
我局参加体检的干部职工人数合计44人,其中男性24人,女性20人,男性体检费用控制在1400元/人以内,女性控制在1600元/人以内。
三、服务时间
服务周期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四、经费预算及来源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56万元(人民币陆万伍仟陆佰圆整),来源为财政资金,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向点击登录查看提交报名材料,通过资质审查的单位可进入比选环节。比选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详见附件),由比选专家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及其提交比选文件的相应情况进行无记名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项目承办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六、比选单位资质要求
(一)比选单位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比选单位应具有从事体检服务的相关资质以及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七、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一)比选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六)公司或单位情况简介;
(七)体检项目及报价方案。
注:报名单位须提供加盖鲜章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比选时间、地点
比选时间(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星期三)下午15:00。
比选地点:成都市****
比选材料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后签字确认。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成都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附件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开展2024年干部职工体检采购事项的比选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