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资金来源
集团自有采购资金。
2、合格的投标人
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及服务或供应能力的具有我公司合格分承包方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投标单位法人代表与招标单位领导属同一人或两者具有某种实质性利益关系的,投标单位投标无效。
3)投标人应具有完全履行合同能力,包括实施所投标项目的财务和资金实力、技术能力、生产经验和质量保证能力。招标人将依据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所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它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4)投标人必须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条款和规格要求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的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投标书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构成:
包括:
(1)招标通告
(2)招标须知
(3)招(议)标物资需求表
(4)投标物资数量、报价表
(5)资格证明文件
(6)合同一般条款
(7)附件
(8)技术要求
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进行技术交流时,可用书面、传真形式通知招标人,但通知不得迟于开标日前二天,招标人收到通知书后,以书面、传真作出答复。同时将答复内容分发给所有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如果超出此规定期限的,招标人不予解答。
3、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何种原因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传真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并作为其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如有必要招标人可以酌情推迟招标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书;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投标物资数量、报价表;
(4) 投标人对招标条款作出招标文件响应表;
(5)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经年审合格);
2、投标价格
(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2) 投标人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及总价,如单价与总价不符的以单价为准。
(3) 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表上注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同一标的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4) 单价和总价应包含完成合同项目所规定的货物和出厂验收、保险、按期运抵新华医疗及其下属企业指定地点交货、服务以及质量保证等实施合同全部义务的一切费用。
(5) 单价、总价应包括已付或要付的增值税和其它税费。
(6) 投标报价表中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报价必须充分考虑实际成本、合理利润、经济批量、付款方式等。投标人不得采取联手提价、统一报价等不正当竞争手段,一经发现投标方投标无效。
(7) 本次投标设立标的。
3、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夹中的招标货物的技术要求和商务条款逐一作出反应,明确表示达到,对能达到要求的应说明保证措施。对不能完全达到要求但又不影响货物质量、数量及交货期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清楚。
4、投标文件式样和签署
(1) 如需纸质投标文件,应按照本标书规定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副本”应在每份投标书封面清楚标注,一旦正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 全部投标文件必须标明总页数,同时按连续顺序编排便于查找页码,投标书正本应计算机打印,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投标人法人代表正式授权的授权代表人逐页和所要求处亲自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可能废标。副本可以复印。
(3) 允许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对其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作书面补充、修改,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在修改处加盖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印鉴,否则无效,截止日后不允许对招标文件作任何更改。
四、投标书的递交
1、投标人在凭自己的用户名密码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书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修改和撤回起投标书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前进行。
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
五、招标人授标
1、招标人严格按照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对其投标人资格、标书进行评价、审核。
2、招标方保留对投标人资格后审的权利。
3、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议)标物资需求表中的采购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是价格、其它条款和条件不得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