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小沟磷矿采选工程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16:27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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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055.18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含招标控制价)中的暂列金(不含税)、规费(不含税)、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税)等不可竞争费用分项汇总金额与编制说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金额不一致的,是由于软件汇总数据四舍五入取整造成的情况。对于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明细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金额分别填入对应数据,汇总的不可竞争费用按招标文件中对应的金额填写,不考虑差额。 评审时,不对因此造成的细微偏差进行报价修正;计算评审价等环节时,不可竞争费用以招标文件明确的金额为准。 2、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顺延至****09时00分;其余内容不变。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