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采〔2024〕41号
相关医药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略)(1.0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1号)要求,提升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质效,现就新增集采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查询功能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纳入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采购的国家、联盟、省集采中选药品(含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及医用耗材。
二、查询内容
我省各统筹区相关集采中选产品的约定量、采购完成量等信息。
三、查询路径
1.药品生产或代理企业登录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入“药(略)计”模块查看。
2.耗材生产或(略),进入“耗材交易结算->采购统计”模块查看。
**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