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政法综合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投字【2019】2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略)
2.1项目概况:①工程名称:**县政法综(略)②建设地点:**省**市**县**镇十四顷村 ③建设规模:室外场地硬化、绿化、(略)监控等 ④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⑤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略)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特别说明:依据**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9:00至(略)7:00(**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公共**交易平台(**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县)、九安电(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市**县**镇东关123号 | 地址: | **市**谈固东街与金马路** |
邮编: | / |
邮编: | (略)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话: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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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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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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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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