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东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建工学院教学楼2024年5月机械设备招标公告
一、(略)
工程名称:**商学院东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建工学院教学楼
工程地点:**市(略)
二、机械设备明细表如下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税率 |
数量 |
租期单位 |
租期 |
含税单价(元) |
合计 (元) |
1 |
吊车 |
25 |
辆 |
3% |
1 |
小时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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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开3%(略)。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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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 |
乙方应每台配备 1位机械操作人员,24小时值机,机械操作人员的工资由乙方承担,包含在租金单价中。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工作,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用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用于材料周转及主体上料
设备要求:设备进场前由甲方验收,设备必须符合当地扬尘管控的排放要求。
最终租金按实际租用数量和实际租赁期限计算。实际租赁数量、租赁时长必须以甲方指定管理人员签字的启用单、报停单为准。没有上述人员签字的启用单、报停单不能作为双方租费结算的依据。
结算 : 甲乙双方按月进行结算,结算周期为每月10日结算上月工程量
乙方支取工程款时按双方约定的费率及内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租赁设备退场后双方办理最终结算,最终结算单必须经甲方材料设备部主管签字确认。
支付:依据建设单位拨款情况,按以下时间节点进行支付:每月15日支付上个月完成工程量80%,剩余竣工验收1个月内结清。甲方采用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
甲方每次付款前3个工作日内,乙方都应向甲方开具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进场的租赁物有国家标准的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对合格品的要求;设备进场前由甲方验收,设备必须符合当地扬尘管控的排放要求
2、乙方指定专人负责租赁物的交付、报停、返还等的手续办理,并在启用单、报停单和停用单上签字确认。甲方指定专人(略)用数量的确认,实际租赁数量必须以甲方指定的上述(略)不能作为双方租费结算的依据。双方指定人员如有变更,须三日内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确认对方收到相关信息。
3、若因乙方设备质量问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吊车 | 25 | 辆 | 1.00 | 小时 | 1,000.00 | (略) |
信息来源:http://(略)com/Sell/Equipment/Bid/Open?Id=2980